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17-01-03 点击量: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管理,提升对科研项目的专业化服务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大连理工大学科研财务助理管理办法(暂行)》,现予以印发。
本办法即日起执行。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科研财务助理管理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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