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辽宁省普通高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中共大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大连市教育局关于推荐表扬在连高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20]6号)文件要求,现面向全校2021届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比对象
将于2021年7月前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同时已在学校招生就业处审核备案为2021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比内容
1、辽宁省优秀毕业生(研究生)
2、大连市优秀毕业生(研究生)
3、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研究生)
三、评比名额
经学校统一分配,学院优秀硕士毕业生评选名额见下表:
奖励名称 |
奖励名额(人) |
辽宁省优秀毕业生 |
4 |
大连市优秀毕业生 |
2 |
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 |
8 |
四、参评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主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行为文明,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研究生期间无任何违纪现象;
3、已修完培养计划内所有课程且成绩优秀,博士具有申请答辩资格,且有学术论文发表;
4、满足《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20]6号)第十二条要求,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或获得过市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
5.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体质健康达到良好水平;
6.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
7.原则上在校期间须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8.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国家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 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服务于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9.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荣获省级以上创业奖项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在科技创新方面,在省级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奖项、国家级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五、不受评选指标限制的获奖者类型
1.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满足评选条件,可优先评选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2.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荣获国家、省、市级道德模范表彰的,满足评选条件,可优先评选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3.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试点工作方案》(辽教函〔2020〕248号),参与浸润行动计划满一个学期的,满足评选条件,可优先评选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六、评审流程
1、自主申报阶段:12月24日—12月26日
参评同学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各类相应申请表格,材料准备参见第七条。
材料提交时间:12月26日中午11:00前。纸质版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张老师(文科楼103)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tianhao@。
如逾期未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交不全,视为放弃参评。
2、学院评审阶段:12月26日—12月27日
学院将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遴选,公布后报学校研究生工作处审核。
3、学校审核阶段:12月27日后
学校将对各学部(学院)上报结果予以审核并统一公示。
七、申报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
(1)《附件一: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2)《附件二: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电子版1份。
(3)500字内个人简介(单页,可配图),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2、大连市优秀毕业生
(1)《附件三:大连高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2)《附件四:大连高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电子版1份。
3、辽宁省优秀毕业生
(1)《附件五: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纸质版2份(双面打印,钢笔填写,要求字迹工整,不得缺项)、电子版1份;
(2)《附件七:大连理工大学拟推荐辽宁省2021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1份;
(3)因科技创新、道德模范表彰推荐的,提供相关事迹材料或获奖证书(表彰证书、证明文件),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4)因参军入伍推荐的,应提供《退役士兵证》复印件,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5)因参与浸润行动计划推荐的,应提供包含项目和学生名单的校发文件,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八、注意事项
1、所有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压缩后按“学号+姓名+参评奖励名称”发送,同时申报多个奖项者需分别发送各奖项的申报材料;
2、为防控疫情、减少接触,所有纸质版材料如不需手写,可提交电子版后联系辅导员打印,不再单独提交纸质版;各类签字部分可向主体人申请电子签名;
3、辽宁省优秀毕业生与大连市优秀毕业生不兼得,省、市优秀毕业生原则上应获得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
4、需申报人填写的个人推荐表所有栏目均不得缺项;
5、“班级意见”栏需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予以评价,不得简单只写“同意推荐”字样;
6、《附件三:大连高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必须保持一页,不得窜页;
7、《附件五: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需用钢笔严格按照《附件六: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填表说明》要求填写;
8、相关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84708566
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2月24日